首先,工業產品設計是一種消費品。設計是對物的創造,消費者直接消費的是物質化了的設計,實際上就是設計人員的勞動成果。
其次,設計為消費服務。消費是一切設計的動力與歸宿。設計為消費服務,設計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消費,還可幫助商品實現消費、促進商品流通。商品進入市場銷售需要展現其設計,同時刺激市場消費者購買。商品的保護、儲運、宣傳、銷售需要大量的設計投入。在當代社會,設計是以消費為導向的。設計為消費服務,意味著設計要研究消費,研究消費者,了解消費者的消費心理、方式和消費需求,研究新產品開發的方向,如何改進包裝等。
最后,設計創造消費。設計可以挖掘消費者的需求,并擴大人類的欲望,從而創造出遠遠超過實際物質需要的消費欲。“流行”概念擴大了人的消費欲。所謂由“流行”到“過時”便是商品走向精神上報廢的過程一一伴隨新設計的不斷產生,人們會有意地淘汰舊有的商品,即使它們在物理上還是有效的這從客觀上擴大了消費需要總量。此外,消費的多層次性要求同一類商品有不同的附加價值,滿足各種消費層次的心理需要,包括變化需求的必然結果是設計師不斷為產品賦予高附加價值。
總之,工業產品設計是推動消費的最有效方法,它觸發了消費的動機,能夠喚起隱性的消費欲望,也可以說,設計發掘并制造了消費需要。